近日,農業農村部發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7636號建議的答復并指出,在推進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建設上,農業農村部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不斷加強農業投入品風險管控、農產品營養健康標準和冷鏈技術標準配套,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關于提高農產品的信息追溯能力方面,農業農村部將加強與商務部等部門的溝通對接,加快修訂完善追溯管理制度,強化平臺間互聯互通,依托大數據、物聯網等先進技術手段,滿足不同場景下的應用需求,實現農產品從種養、加工、流通到消費終端全鏈條追溯。
 
  一、關于明確農產品定義和邊界,細化農產品分類
  我部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工作,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產出來”“管出來”等重要指示精神,扎實推進修訂工作開展。自2015年開始,組織開展了廣泛調研和專題研究,形成了修訂草案初稿。2018年11月,專門成立了以分管部領導為組長的修法領導小組,加快對修訂草案進行修改完善。2019年,先后向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6個部門以及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對反饋意見進行采納吸收。10月,經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部領導審簽,正式向國務院報送了修訂草案送審稿。去年11月以來,司法部牽頭對修訂草案進行核改,先后兩次征求了相關部門、各省(區、市)等方面意見。我部積極配合做好有關工作,目前正在協助對第二輪反饋意見進行梳理和研究。
  您提出的在法律修訂中將農產品分為植物農產品、動物農產品、微生物農產品等類別,并將具體品種通過目錄方式體現的建議,具有很強的參考價值。我部將會同司法部,結合第二輪反饋意見情況深入研究并合理采納。同時,加快推進修訂進程,力爭早日推動新修訂的法律出臺實施。
  二、關于加強農業投入品風險管控、農產品營養健康和冷鏈技術標準配套
  (一) 加強農業投入品風險管控
  我部高度重視農業投入品監管工作,采取綜合配套措施加大監管力度。一是加快農藥檢測方法標準的制定實施。2019年,安排專項經費支持295種農藥檢測方法標準制定。2020年,再支持160種農藥檢測方法標準制定。全部完成后,絕大部分農藥品種的檢測將實現有標可依、依標可檢。二是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督抽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組織開展農藥、獸藥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四川美柯凍庫安裝公司。對抽查結果和群眾舉報反映的問題線索,及時責成地方農業農村部門依法嚴肅處理。三是推進農藥獸藥追溯管理。建立農藥追溯制度,將農藥生產經營企業納入農藥質量追溯系統管理,實現“一瓶一碼”可追溯,有效防范假劣農藥流入市場。深入推進獸藥二維碼追溯管理,目前獸藥生產環節已實現企業和產品追溯全覆蓋,經營環節企業注冊入網率100%,追溯實施率97%。四是加快推進農民合作社建設。2019年,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等11個部門和單位印發《關于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的若干意見》,引導農民合作社推行綠色生產方式,實現投入品減量化。加大支持力度,開展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工作,推動中央財政支持縣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應用先進技術,提升綠色化標準化生產能力。
  (二) 推進農產品營養健康標準體系建設
  為適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推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我部于2018年成立了農產品營養標準專家委員會,推進農產品營養標準的研究和制定等工作。2019年,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門制定了《國家質量興農戰略規劃(2018—2022年)》,提出以高標準引領高質量發展,研究建立農產品營養標準體系,推動制定農產品營養品質監測、評價等標準。2020年以來,組織專家梳理了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和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家和地區在農產品品質及食物營養方面的標準法規,在此基礎上初步構建了我國農產品營養標準體系框架,主要包括基礎標準、檢測方法標準、營養品質評價標準、營養型農產品的產品標準及生產技術規程、生鮮農產品營養標簽標識等,下一步,擬就框架內容征求各方意見。
  (三) 推進農產品冷鏈物流設施建設
  2016年,我部成立農產品冷鏈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重點加強農產品冷鏈物流標準化工作。先后印發《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快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農產品產地市場信息采集服務工作規范(試行)》和《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參考技術方案(試行)》。2020年,成立領導小組協調推進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四川美柯凍庫安裝設計設施建設工作,聚焦16個省(區、市)鮮活農產品主產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和貧困地區的重點縣(市),圍繞水果、蔬菜等鮮活農產品開展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此外,積極推動各地落實2020年中央1號文件部署要求,將與生產直接關聯的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等設施用地納入農用地管理;明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通過入股、租用等方式用于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要求各地加強與電力部門溝通,對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在農村建設的保鮮倉儲設施實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
  下一步,我部將結合代表所提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不斷加強農業投入品風險管控、農產品營養健康標準和冷鏈技術標準配套,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三、關于提高農產品的信息追溯能力,完善符合我國國情、行之有效的農產品溯源系統
  近年來,我部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力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一是完善追溯管理制度。2016年印發了《農業部關于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先后出臺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辦法(試行)》等6項配套制度,制定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專用術語》等11項追溯技術標準。二是推進追溯掛鉤政策實施。2018年,印發《農業農村部關于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與農業農村重大創建認定、農業品牌推選、農產品認定、農業展會等掛鉤的意見》,發揮政策倒逼作用,積極推進農業農村部本級創建、認定、推選等工作與追溯掛鉤。三是推廣應用國家追溯平臺。2017年7月,我部建成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2018年9月,印發《農業農村部關于全面推廣應用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的通知》,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應用國家平臺。截至目前,全國共有10.9萬家生產經營主體,8000多個監管、檢測和執法機構注冊使用國家平臺,覆蓋產品種類891種。為加強平臺數據互聯互通,2019年10月,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省級追溯平臺與國家追溯平臺對接總體實施方案》,加快推進省級平臺與國家平臺互聯互通。截至目前,國家農產品追溯平臺已與四川、西藏、江蘇3省(區)平臺完成全面對接,實現數據共享,另有18個省已完成接口開發調試。
  下一步,我部將加強與商務部等部門的溝通對接,加快修訂完善追溯管理制度,強化平臺間互聯互通,依托大數據、物聯網等先進技術手段,滿足不同場景下的應用需求,實現農產品從種養、加工、流通到消費終端全鏈條追溯。
  四、關于強化各類主體法律責任,加強刑事司法銜接
  我部在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過程中,注重落實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法律責任,著力健全行刑銜接機制,相關內容在目前的修訂草案中已有體現。
  一是實現監管對象全覆蓋。長期以來,小農戶作為家庭承包經營的基本單元,在農業生產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小農戶數量較大,生產水平較低,經營較為分散,一直都是監管的難點。從近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情況看,不合格農產品僅占2—3%左右,這其中很大一部分和小農戶落實農獸藥禁限用規定和安全用藥間隔期休藥期不到位有關。同時,近年來家庭農場蓬勃發展,全國已有80多萬家,也需要納入法律監管。因此,本次修訂將家庭農場、小農戶納入法律調整范圍,以實現監管對象全覆蓋??紤]到小農戶和規模主體的差異性,在法律責任部分對小農戶的處罰力度作了區分。
  二是統籌考慮法律體系協調性。在修訂過程中,充分考慮與《食品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文件銜接,對原法中與之不相銜接的內容進行了統一修改。同時,參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處罰標準,適當加大處罰力度,對違法行為實行嚴厲的處罰。
  三是健全行刑銜接機制。為強化案件移送,修訂草案明確規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應當及時將涉嫌犯罪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開展立案偵查,對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應追究行政責任的,及時將案件移送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有關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協助提供檢驗結論、認定意見以及做好對涉案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等工作。此外,為細化行刑銜接具體要求,我部會同公安部研究起草了《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辦法》,下一步擬征求相關部門和地方意見。